安全告知
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告知书:
自驾租车手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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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租车 |
本公司接受持有信用卡的承租方在我公司租车,可免押金,外地户口可免担保及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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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信用卡租车 |
1.有北京市城八区户口人租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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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租车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人的身份证、驾驶证的复印件(必须出示原件); 5.不是法人亲自办理的要带公司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 6.押金5000-30000元(注:租用不同的车型押金不一样,用现金或者信用卡支付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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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租:
日租车是一种一天作为计算单位的租车方式.在租车过程中,除租车费用外,中间产生的油费
路费 过桥费 停车费 司机费等等一切均由承租方承担.
日租车的租车费用按用户所租用车型的不同而不同,按天收费,24小时为一天.公里数为:150公里/天.超公里数:超每公里:加收5元至10元,超小时:每小时加收30元至100元.
月租:
以30天为一个租用周期,既可以是企业用户也可以是个人用户租赁,方便了承租方更长租期的需求,月租价格比日租价格更加实惠,只需支付押金和一个月的租金,根据承租方的需求可灵活续租.根据车型不同价格不同. 公里数为:4000公里/月
年租:
年租以365天为一个租用期,既可以是企业用户也可以是个人用户租赁, 方便了承租方更长租期的需求,年租价格比月租价格更加实惠,只需支付押金和按照约定可年付 季付 月付租金即可.根据承租方需求可灵活续租.根据车型不同价格不同. 公里数为:4000公里/月
违章罚款:
根据北京市交通局对租赁车辆违章规定的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的租赁车辆违章数量不得超过每季度两次;否则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封存租赁车辆,罚款,扣分,及其他经济损失)。
出租方在查询到承租方的违章通知后,将立即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的通知后,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 承租方立即将驾驶执照寄送至出租方指定的地址,由出租方代为处理,在此情况下,承租方需支付 如下费用:
● 车辆租期内发生的违章罚款的实际金额;
● 违章罚款代办手续费:按每次违章金额的双倍收取。
2. 承租方也可委托出租方进行处理,在此情况下,承租方需支付如下费用:
● 车辆租期内发生的违章罚款的实际金额;
● 车辆租期内发生的违章扣分的处理费用:500元/分;
● 违章罚款代办手续费:按每次违章金额的双倍收取。
3. 如果出租方在发出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承租方的驾驶执照,将视同承租方同意委托出租方代为处理,并同意支付相关费用。
4. 出租方有权在第二次预授权中扣除以上费用,若预授权金额不足,承租方有义务将预授额超出部分汇至出租方指定帐户。
违章会员应支付违章所产生的罚款及处理违章产生的其它费用,会员需交纳的违章费用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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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罚款 |
扣分代扣款 |
代办费用(元/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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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吊销驾照的违章 |
需要吊销驾照的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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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实际发生 |
具体见违章收费标准 |
具体见违章收费标准 |
2000元/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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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类型 |
由承租方公司总部提供违章费用发票及交警网站违章信息截图或违章处罚通知书复印件。对需要以上票据的会员,需自行承担快递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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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加油费:车辆归还时若油箱不满,承租方需按以下标准支付加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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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表指针位置 |
加 油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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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油量3/4~1处 |
油箱容量*1/4*市场当期油价+20元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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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油量1/2~3/4处 |
油箱容量*1/2*市场当期油价+20元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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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油量1/4~1/2处 |
油箱容量*3/4*市场当期油价+20元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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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油量1/4 |
油箱容量*市场当期油价+20元服务费 |
三. 停运损失费及加速折旧费(即车辆贬值损失):对因车辆事故(包含保险理赔范围内的事故)、承租方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故障或证照遗失等影响车辆正常营运的,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相应停运损失费用(即误工费)。
1. 停运天数按以下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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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情形 |
停运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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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车辆能正常行驶的情况 |
不需钣金喷漆的损坏 |
+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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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钣金喷漆 |
+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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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维修的 |
+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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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换件的 |
+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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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车辆不能正常行驶的情况 |
损坏严重,不能正常行驶 |
由出租方工作人员与4S店共同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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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遗失,或车辆被扣,导致不能合法上路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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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时具备多种事故情形的,停运天数将多项累加。如:发生车辆外体损伤,需钣金喷漆且需换件的, 停运天数按“2+1=3”天计算;
3. 停运损失费根据停运天数按承租方对应的会员级别日租金收取;
4. 第ⅰ种情况:由门店工作人员共同界定事故级别,核定停运损失;
5. 第ⅱ种情况::由门店工作人员估算停运损失费,承租方先行支付足够金额的押金或信用卡预授权,办理租车结算手续。出租方在车辆修理完成后,再按实际停运天数向承租方收取。
6. 承租方如对停运损失天数有异议的,可由当地4S店进行鉴定。
7.若车辆发生严重事故,承租方需另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即车辆贬值损失),加速折旧费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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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金额 |
加速折旧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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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等于300元 |
由客户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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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300元小于等于1000元 |
由保险公司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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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000元 |
由客户支付(维修金额*30%) |
8.若车辆发生事故,承租方导致对方车辆受损,并且通过租赁车辆的保险来赔付维修费用的情况下;承租方需承担维修费的30 %,即车辆保险涨幅费。
9.若承租方在使用车辆期间,出险次数和金额超过保险公司规定的次数和金额,导致该车辆的保险保费上浮,承租方需承担上浮保费的50%。
四. 维修费:对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外的事故车辆维修费用,由租车承租方支付。
1. 维修费用收取标准与流程:维修费由门店人员参照4S店收费标准,请承租方还车时预先支付,待实际维修费用确定后多退少补;
2. 承租方如对预付维修费用的内容或额度存有异议,可在经门店人员确认后,自行到指定4S店维修,车辆维修完毕后交还门店,并持4S店维修发票到出租方进行租车费用的结算。
五. 随车物品损失费:对因承租方租车期间所造成的随车物品损坏或遗失,承租方需照价赔偿。
六. 其它损失,将由双方按相关规定协商处理。
事故应对
车辆停放被撞
1.报保险:保护现场并拨打车辆所投保保险公司电话报险(保险公司电话参见内保险单),联系停放车辆场所的物业管理处,协助调查处理;
2.报交警:拨打122或110并协助事故责任认定;
3.报门店:告知门店并简单描述事故状态;
4.车辆维修:定责、定损后到指定的维修厂维修;
5.还车结算:还车结算,详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事故处理类型及费用承担标准
1.事故报保险
当租用的车辆发生事故,并已按照事故操作指引报险,需承担以下可能发生的费用:
保险免赔部分费用:保险免赔费用是指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免予赔偿、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损失费用。一般分为绝对免赔(按固定的金额计算)和比例免赔两种,保险免赔参加相关保险条款;垫付第三方损失等保险公司应付费用,该费用将在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后返还客户;
车辆误工费:车辆发生事故后处于停运状态,承租方需承担车辆停运给出租方带来的费用和损失。
2.事故未报保险
车辆发生事故,如未按照事故操作指引报险,承租方需承担以下可能发生的费用:
车辆救援费:事故车辆需要救援的,承租方承担车辆救援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车辆维修费:如车辆需要维修,承租方需承担事故车辆维修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车辆误工费:车辆发生事故,车辆处于停运状态,承租方需承担车辆停运给出租方带来的损失,承担误工费参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车辆加速折旧费:车辆发生事故,会加快车辆折旧速度,承租方应承担本次事故引起的车辆加速折旧费,车辆加速折旧费承担参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三者费用:三者车辆维修费用、救援费用、人伤产生的治疗费用及人亡产生的丧葬费用;
公共设施损坏赔偿费用:事故导致公共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承担因修复公共设施产生的费用及赔偿费用。
3.双方协商解决
车辆发生事故后,如事故双方协商解决,承租方需承担以下可能发生的费用:
车辆救援费:事故车辆需要救援的,承租方承担车辆救援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车辆维修费:如车辆需要维修,承租方需承担事故车辆维修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车辆误工费:车辆发生事故,车辆处于停运状态,承租方需承担车辆停运给出租方带来的损失,承担误工费参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车辆加速折旧费:车辆发生事故,会加快车辆折旧速度,承租方应承担本次事故引起的车辆加速折旧费。
如承租方未能按照以上标准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依据租车协议进行费用追收,并有权在承租方其他有效授权内扣除所欠费用。
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前需准备相关资料及单据,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者不能提供资料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拒绝赔付。
车损事故理赔
1.事故责任认定书(单方事故保险公司到现场的通常可不用);
2.双方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双方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我方全责的不需对方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
3.修车发票、救援费发票、赔公共设施费发票、验车费等发票或票据;
4.双方车辆商业险及交强险保险单复印件。
车损、人伤事故理赔
车辆发生事故,存在车损、人伤,伤者送诊所治疗:
1.事故责任认定书(单方事故保险公司到现场的通常可不用);
2.双方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双方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我方全责的不需对方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
3.修车发票、救援费发票、赔公共设施费发票、验车费等发票或票据;
4.保险单复印件;
5.记录伤者门诊检查、治疗的门诊病历原件。(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有加盖交警部门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亦可);
6.医疗发票原件。(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有加盖交警部门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亦可);
7.门诊医疗消费电脑清单。(如没有门诊医疗消费电脑清单的,则其医疗发票的日期与其门诊病历上记录的治疗、检查、用药项目必须相符)。
车损、人伤事故,且伤者需要住院治疗的事故理赔
车辆发生事故,存在车损、人伤,且伤者需住院治疗:
1.事故认定书(单方事故保险公司到现场的通常可不用);
2.双方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双方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我方全责的不需对方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
3.修车发票、救援费发票、赔公共设施费发票、验车费等发票或票据;
4.保险单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调解书》或《法院的民事判决》;
6.住院医疗发票原件。(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有加盖交警部门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亦可);
7.住院医疗消费清单。如果没有电脑医疗消费清单的,须提供“住院期间的长期、临时医嘱”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
8.住院病历首页和住院首次病程记录(加盖病案室章);
9.住院治疗期间如有手术的,则须提供手术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
10出院小结(加盖病案室章);
11. 出院证明书原件。(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有加盖交警部门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亦可)。
车损、人伤事故,治疗后留下伤残的理赔
1.事故认定书(单方事故保险公司到现场的通常可不用);
2.双方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双方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我方全责的不需对方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
3.修车发票、施救费发票、赔公共设施费发票、验车费等发票或票据;
4.保险单复印件;
5.伤残鉴定报告原件;(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有加盖交警部门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亦可);
6.伤残的部位是头面部及体表皮肤疤痕、五官畸形、牙齿缺损、关节畸形、四肢或手指短缺的,需提供伤者伤残局部及全身的彩色相片,相片上必须有照相时的具体日期;
7.构成伤残的原因是由于智力、视力、听力等器官功能障碍所致的,须提供医院或鉴定机构的专业检测报告单,并加盖鉴定单位专用章。
车损,人员死亡事故理赔
1.事故认定书(单方事故保险公司到现场的通常可不用);
2.双方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双方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我方全责的不需对方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
3.修车发票、施救费发票、赔公共设施费发票、验车费等发票或票据;
4.保险单复印件;
5.死者户口簿复印件(每页都要复印、每页都要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章);
6.死者生前供养关系/抚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盖章);
7.死者销户证明原件(户籍所在派出所具);
8.死者身份证复印件。
常见故障
轮胎损坏
事故或租用期间发生爆胎、有明显划伤且不可修补,轮胎侧面起包不能正常使用;轮胎钢圈、轮毂发生变形、损伤,都作为轮胎损坏的标准。
1.轮胎在车辆事故中损坏
因事故造成轮胎损坏,报险后保险公司依据事故责任及定损情况赔付。如轮胎被确定为保险理赔项目,承租方不承担轮胎的赔偿费用;
2.轮胎在租期间发生爆胎、鼓包或被损伤且不能修复
承租方告知门店并更换备用轮胎,经门店同意后到维修厂更换与原轮胎同一型号、同一品牌、同一材质的轮胎。还车结算时门店折让原轮胎的折旧部分费用,更换轮胎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轮胎漏气
轮胎漏气时,将车辆停靠在安全地带做初步检查,查看轮胎是否被刺入钉子等硬物或被利器割伤,再检查是否由于气门芯原因导致轮胎漏气。电话告知门店,在门店指引下更换备用轮胎后,到就近维修厂补胎,所产生的10——20元补胎费用由门店承担;
重点提醒:当发现轮胎漏气时,不可继续驾驶车辆,以免引起轮胎、轮毂或钢圈损坏。
4.气压不足
轮胎气压不足且经检查确认无漏气现象,电话告知门店并征得同意后,缓慢驾车到维修厂充气,产生的5——10元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轮毂盖脱落
行驶过程中轮毂盖脱落,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找回轮毂盖,将脱落的轮毂盖放入车辆后备厢,电话告知门店后,在确认不影响安全行驶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车辆。
轮毂盖丢失,依据《随车备件及物品价目表》约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结算时轮胎损坏,按照新轮胎行驶8万公里的标准计算并收取损坏轮胎的费用,计算公式:
收取费用=(80000—原轮胎已行驶里程)/80000*新轮胎款。
车辆报警
立即停车熄火,第一时间告知租车门店陈述故障现象,在门店指引下仍无法正常行驶,申请救援;
自动熄火
自动熄火后立即将警示牌摆放到车后方,提醒其它车辆避让。电话告知门店并描述车辆异常状况,在门店的指引下仍不能正常行驶,申请救援;
电瓶没电
立即电话告知门店,在门店的指引下仍不能正常运行,寻求附近车辆支持,使用过江龙接电点火或要求门店救援;
异常响动
出现异常响动后立即在安全地带停车,将警示牌摆放到车后方,初步判断响动来源并电话告知门店,门店给予相应指引和帮助。无法判断故障或判定故障严重时申请救援或换车,不可驾驶异常车辆行驶;
油液渗漏
停车并电话联系门店,渗油后不能继续使用车辆。在门店指引下选择换车或经门店同意后到指定维修厂维修;
异常气味
出现异常气味立即停车寻找异味来源,无法判断原因时告知租车门店寻求指引,或经过门店同意后到指定维修厂检测检查(产生的检测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工作状况异常
车辆出现工作状况异常,电话告知租车门店车辆异常状况,门店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指引,如车辆不宜继续驾驶,门店提供救援或其他可解决方案。
车牌损坏
车辆租用中车牌号码脱落、丢失,不能上路行驶,联系门店告知状况,尽快还车到就近门店,支付误工费、车牌丢失登报费、替换车牌相关费用。费用标准见《随车备件及物品价目表》内容。
争议问题
误工时间判定争议
实际维修天数:以车辆品牌指定4S店检测后界定的维修时间为误工天数;
最大误工天数:承租方可以选择先刷最大误工天数的费用,即20天。待车辆完成维修时以实际的误工天数为准核算。
物件损坏收费标准争议
1.承租方负责维修:承租方继续租用车辆并到指定维修厂维修,维修合格后承租方可不再承担物件损坏费用;
2.第三方确认:到车辆指定维修厂咨询车辆维修项目,以实际报价为准(含配件费用、工时费、误工费);
3.车辆证件或资料遗失,承租方咨询相关部门证件补办时间、费用,支付含误工费、成本费及登报费等相关费用。
车辆故障原因归属争议
车辆在租期间出现故障,对车辆故障原因存在争议,将车辆送至品牌指定维修厂进行故障鉴定,承租方承担非机械、自然老化、磨损造成的故障责任;
费用结算须知
一. 租车费用结算将根据《结算单》进行,一律进行现结;
二. 原则上,结算一律采用银行卡,不收现金;承租方信用卡额度不足时,可用现金补齐尾款;
三. 除违章罚款外,其余费用皆在还车时全部结清;
四. 结算流程:
1.租车时,进行第一次预授,根据车型冻结承租方相应的信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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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型 |
第一次预授权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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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
2.还车结算后,将进行信用卡第二次预授权(违章保证金及其它未结清的费用押金),预授权的金额不低于1000元。